近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2018年第15號布告《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辦理目錄(批)》和《合格辦理目錄限用物質使用破例清單》,并于布告之日起一年后(2019.3.15)計劃實施。
公告規定,列入《達標管理目錄限用物質應用例外清單》的可暫不按本要求執行,納入目錄的批產品,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應該符合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等相關標準,并納入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管理范圍。
批目錄包括:電冰箱、監視器、微型計算機、洗衣機、電熱水器、打印機、空氣調節器、復印機、傳真機、電視機、移動通信手持機、電話單機12類電子電器產品,并且給出了相應的產品范圍及定義。
除此達標管理目錄外, 達標管理目錄限用物質應用例外清單。對39種用途的特定產品中汞、鉛、鎘、六價鉻四種有害物質提出了豁免情況,豁免情況分為三類:
1. 針對某些用途的產品,無限值要求;
2. 針對某些用途的產品,放寬限值要求;
3. 一定時間內,對某些產品無限值要求。
如何應對中國RoHS?
環測威在此提醒被納入這12種產品范圍的生產企業:中國RoHS不等于歐盟RoHS,雖然二者有管控范圍、限制物質以及有害物質限值部分相似,但還是差別很大,還有標簽標識等要求也不一樣。而且中國RoHS適用于在中國大陸銷售的產品,也就是說,進口產品也要滿足要求;
環測威建議相關企業密切關注法規標準動向,切實做好以下準備:
① 調查供應鏈中國RoHS符合性情況,執行歐盟RoHS供應商要重視與中國RoHS的差異性,沒有歐盟RoHS推行基礎的企業應加強抽檢;
② 加強內部制程的符合性,有條件的引入QC 080000有害物質管理體系;
③ 加強IQC、成品等環節的抽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