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IEC/EN62133常規測試項目有哪些?鋰電池(Lithium battery)是指電化學體系中含有鋰(包括金屬鋰、鋰合金和鋰離子、鋰聚合物)的電池。鋰電池大致可分為兩類:鋰金屬電池和鋰離子電池。鋰金屬電池通常是不可充電的,且內含金屬態的鋰。鋰離子電池不含有金屬態的鋰,并且是可以充電的。
IEC62133-2即是目前全球范圍內最普遍應用的鋰電池安全標準,此規范首要針對含堿性或非酸性電解液的單體蓄電池和電池組和便攜式密封單體蓄電池及電池組的安全要求,由IECEE(國際電工委員會)于2017年2月發布最新版IEC61333-2:2017,并在2017年5月由CENELEC轉化成歐盟協調標準。
在歐盟CE認證體系中,安全部分協調標準EN62368-2中,附錄M(Equipment Contains Batteries and their protection circuits)中明確提到對二次電池的EN62133-2要求。
因此,含有鋰電池的消費電子產品申請CE時,鋰電池必須滿足IEC62133標準要求,這通常體現為申請人需要提供鋰電池的IEC62133 Test Report。
IEC/EN62133-2的主要測試項目如下:
1、持續充電測試,明確指出了這7天充電測試是在標準充電電壓下進行;
2、外殼應力測試,指出這個測試只適用于電池使用模壓外殼的情況;
3、電芯外部短路測試,環境溫度由原來的20+/-5 度改為55+/- 5度,更加嚴格;
4、電池包外部短路測試,環境溫度由原來的55+/-5 度改為20+/-5 度,變得寬松,并引入關鍵元器件認證和重要的功能安全評估概念;
5、跌落測試,增加可選跌落面為金屬;
6、熱濫用測試,達到更高溫度的維持時間,統一要求30分鐘;
7、擠壓測試,力度范圍要求更精準,刪除形變量作為測試終止條件;
8、電池包過充測試,改為單電芯電池包1.4倍充電電壓(但≤6V),多電芯串聯1.2倍充電電壓,較前版寬松;
9、強制放電測試,增加了放電電壓和根據放電曲線參考測試時間的要求;
10、機械測試,增加振動和加速度沖擊,取消了之前參考運輸標準 IEC 62281 和 UN 38.3 的要求。
標識要求
IEC/EN62133-2在Section 9(marking)有標識要求,符合要求的標簽中應當含有如下7項信息:
1.二次鋰電池secondary (rechargeable) Li or Li-ion;
2.電池定義名稱battery or cell designation;
3.極性polarity;
4.生產日期date of manufacture (which may be in code);
5.制造商名稱或者標識name or identification of manufacturer or supplier.
6.額度容量rated capacity;
7.標稱電壓nominal voltage.
注意事項EN62133-2是鋰電池的安全標準,EN62133-1是鎳電池的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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