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5月1日開始,LED照明產品出口沙特,都需要做“SASO2870/2015——照明產品的能效,功能和標簽要求”。此法規適用于外國進口和本國制造的照明產品,沙特標準計量質量組織和沙特能效中心發布。
法令明確了在法定的照明產品的能效、功能、標簽、有害化學物質以及能效標簽方面的要求。所有在管制范圍內的照明產品,在出貨到海關時,都將會被海關排查該照明產品是否有做能效認證和貼有合格的能效標簽。而這技術法規管制產品包含了光通量在60-12000流明之間的定向和非定向白熾燈、鹵素燈、自鎮流熒光燈(節能燈)、發光二極管(LED)燈等照明產品。
沙特阿拉伯工業及商務部、SASO要求所有SASO認證標準包含產品在進入沙特海關時必須持有SASO認證證書。否則產品將會被沙特港口海關拒絕入境。相信以上所說的“SASO2870/2015——照明產品的能效,功能和標簽要求”是SASO認證的一個補充,產品出口沙特的企業需尤其注意。
環測威總結:就是LED燈具做了SASO認證還不夠,還需要做一個LED能效標簽。
另外,出口中東地區其他的照明產品需通過對應的認證,如:
以色列:通過SII認證;
阿聯酋:通過ESMA的認證:
約旦:通過約旦標準局(JSMO)頒布實施的強制性認證。LED燈具、一般家用燈具、熒光燈能效標簽參考標準EU 874/2012。
埃及:埃及貿工部出臺新規定,對埃及出口商品的生產廠商需在埃及進出口控制總局(GOEIC)注冊。未完成注冊的廠商,埃海關將對其產品不予放行。規定在016年3月1日正式生效。有需要的出口到沙特的客戶可以聯系8008-258-120,或咨詢在線客服!